保税政策| 细说四种跨境电商出口模式

2024-09-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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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种跨境电商出口模式

1.特殊区域出口(1210)特殊区域出口也叫保税备货出口,依托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企业享受入区即退税政策(保税区除外),提高了企业资金利用率,降低了物流成本。近年来增长态势尤为明显。

2.一般出口(9610)境外消费者下单付款后,企业将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实时上传到海关,海关审核该包裹的《申报清单》,查验后放行包裹,再通过国际运输、境外配送交予境外消费者。

企业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可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对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商品,企业申报4位税号。

3.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一般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单,其中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低值货物,企业也可选择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以报关单形式或以电子清单形式申报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前应按要求提前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

4.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运达海外仓,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消费者。海外仓有自营型海外仓、第三方海外仓、亚马逊物流模式三种类型。

二、以特殊区域出口为例详解

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可以划分为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

1.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货物通过一般贸易出口方式进入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取得出口退税;通过电商平台完成销售后,在特殊区域内打包为小包裹,拼箱离境后送达境外消费者的模式。

2.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货物通过一般贸易出口方式进入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取得出口退税,在特殊区域内完成理货、拼箱,再批量出口至海外仓,在境外电商平台完成零售后,再将商品从海外仓打包后送达境外消费者的模式。

3.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流程

(1)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符合要求的场地,进行电商资质备案

(2)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在金关二期系统设立“出口跨境电商”用途的专用电子账册3商品入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在金关二期系统申报进口核注清单,区外企业填报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区内企业再申报入区核放单,货物入区

四、商品销售后出综合保税区离境。境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并付款,企业将交易、收款、物流等信息发给海关,在跨境电商统一版系统申报《申报清单》(监管方式代码1210),海关比对信息,放行《申报清单》

五、企业打包包裹(包裹上需贴有为境外消费者配送的快递单),将该批次已放行的《申报清单》在金关二期系统归并后生成出口核注清单(监管方式代码1210),再申报出区核放单,该批次包裹出区。6企业根据所在综合保税区是否包含出境口岸,选择直接出口或办理转关手续至出境口岸后离境。7对1210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还应在海关进行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提供海外仓证明材料,在金关二期系统设立用途是“海外仓”的电子账册,其他要求及流程与特殊区域普通货物出口基本相同。